2008年,为进一步落实刑事技术工作“三个必须”的目标,全局各派出所专(兼)职技术积极工作,克服困难,使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全年我市共勘查各类刑事案件现场2128起,其中入室盗窃现场勘查1575起,提取痕迹物证1020件,通过指纹比对,直接认定案件117起,比中犯罪嫌疑人84名。刑侦大队对全市各派出所现场勘查率、采痕率、材料制作质量以及通过现场痕迹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考核,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坛公局[2008]第31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3个):
城西派出所、华城派出所、金城派出所,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先进个人(6名)
刘伟国、王卫中、田 俊、胡于祥、吴国祥、褚 强,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