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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2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6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03-31 公开日期 2009-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关于表彰“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坛公局〔2009〕67号

   “大走访” 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各部门、各警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把“大走访”活动作为应对复杂治安形势的一项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深入实施“八大系列”活动,“大走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有效地维护了“两节”、两会期间社会治安稳定,而且有效地树立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良好形象。活动期间,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市局“大走访”活动考核办公室认定、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A类所:

   第一名  华城派出所  第二名  城东派出所

   B类所:

   第一名  直溪派出所  第二名  儒林派出所

   C类所:

   第一名  西岗派出所  第二名  建昌派出所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继续在爱民实践活动中争先进位,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全力提升队伍“精、气、神”,努力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推进“平安和谐金坛”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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