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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08年度“岗位能手” 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01-08 公开日期 2009-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08年度“岗位能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岗位能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坛公局〔2009〕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大力选树在各单位、各警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崇高的从警理念和职业荣誉感。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2008年度“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拟将命名一批不同警种的“岗位能手”,以特色带动一般,让每个民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金坛经济社会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总结表彰,弘扬先进,通过挖掘和树立一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高强、纪律严明、业绩突出的优秀民警。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提升形象,在全局营造“当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为打造平安金坛、构建和谐金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种类及数量

   1、范围:全局在编在职的民警。

   2、种类及数量:共命名30名“岗位能手”。其中包括“基础工作能手”5名、“ 侦查破案能手”5名、“执法办案能手”5名、“交通管理能手”5名、“科技应用能手”5名、“建情用情能手”5名。

   三、评选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金坛市公安局岗位能手”:

   1、热爱公安工作,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水平的;

   2、立足工作岗位,充分履行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侦查破案、执法办案、治安管理、信息化应用、交通管理等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的;

   3、在完成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目标(绩效)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名列前茅,在本地区、本警种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作用的;

   4、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四、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形

   1、发生错案或因办理的案件而引发上访事件的;

   2、年度公务员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

   3、受到纪律处分的;

   4、评选中弄虚作假的;

   5、民主测评评价不高的。

   五、评选程序

   1、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填写《金坛市公安局岗位能手评选申报表》,于元月15日前报政工室。

   2、政工室对推荐情况进行逐人审核后,报局党委综合评定,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初定结果按公开程序予以公示,征求民警意见后再最终确定。

   3、对评选出的“岗位能手”,在公安工作会议上,进行隆重表彰,授予局2008年度“岗位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把这次评选活动开展好,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单骏初任组长,政委严月林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08年局“岗位能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室,负责这次“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2、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是推动公安业务工作上台阶、上档次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业务骨干,选拔业务尖子参加评选活动。

   3、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严把质量关,不能为争取荣誉而盲目推荐,真正做到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民警确实是一个警种的业务尖子,工作上的领头人。

   4、各单位要以评选“岗位能手”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业务,懂业务,出色干好本职业务的热潮,为我局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附:《金坛市公安局岗位能手评选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金坛市公安局岗位能手评选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公安时间

 

  单   位

 

  职   务

 

  简要

  事迹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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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市局

  党委

  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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