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经贸委、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常经贸资源[2009]345号、常财企[2009]118号),现将我市获得常州市2009年第一批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项目和金额下达给你们,该资金列入2009年度“21110能源节约利用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对获得支持的项目、资金不得作任何调整变更,保证专款专用,企业对该自己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应单独进行核算。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不再实施,应将专项资金按原渠道交回。
二、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运行情况,督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按时达产达效。发现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处理、上报。
三、2010年2月底,各企业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分析分别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常州市经贸委、常州市财政局将对项目组织绩效评价,进行现场抽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我市获常州市2009年第一批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项目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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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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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补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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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凌菇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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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农业废弃物生产食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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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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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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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型单晶硅晶体生长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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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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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