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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9年度“法治经贸”建设工作意见
索引号 014138836/2009-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经贸发〔2009〕35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09-04-07 公开日期 2009-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09年度“法治经贸”建设工作意见
 
2009年度“法治经贸”建设工作意见
坛经贸发〔2009〕3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根据市委办关于《2009年法治金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2009度“法治经贸”建设工作意见。

    一、“法治经贸”建设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激发经贸系统广大干群参与“法治经贸”活动的热情,确保经贸系统一方平安,与工贸企业一起共渡金融危机,克难求进,促进我市工贸经济科学、健康、有序、平稳、和谐地发展。

    二、“法治经贸”工作目标

    1、通过学习和宣传,提高经贸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对“法治经贸”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推动法治建设更快更深地融入工贸经济,为我市工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通过“法治经贸”建设,增强工贸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抗击金融风暴的信心和决心,依法保障工贸企业尽快摆脱危机,创造出更好的发展机遇。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工贸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4、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和化解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5、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法治经贸”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和发展之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法治金坛”、“法治经贸”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建章立制,把工贸经济工作纳入正常的法制轨道。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好党委(支部)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与各种形式法律知识讲座,真正把学法、懂法、守法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既要严格执法,礼貌执法,文明执法,又要把服务工作始终贯穿于执法过程,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保障和服务经贸经济的发展。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为。依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完善涉企群体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和联动调处机制,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群体事件。

    6、切实做好法治惠民实事,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确保企业生存发展为前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事关民生且切实能够见效的问题;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工贸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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