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转发苏综治[2008]14号文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坛综治[2009]2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市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保障发供电安全,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创造良好平安和谐环境,根据综治办要求,特制定2009年度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平安电力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出台平安电力创建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标准,定期召开会议,不断总结前一阶段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重大问题,有针对性部署下一阶段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内容。
2、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在金沙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及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时报道电力保护工作中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三是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全力营造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审批制度。按照苏经贸电力[2006]6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区)电力设施保护区规划施工许可,建立会审流程和制度,严格电力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施工的审批,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组织废旧收购站点检查清理专项行动。有效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确保全市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降低20%,确保全国、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5、加强三防建设。积极开展人防、技防、设施防,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技术防范能力,确保做到110kV及以上线路杆塔技防率≥90%,10kV农村配电变压器技防率≥80%,确保不发生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造成35KV及以上倒杆事故。
6、定期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四方面检查工作,一是检查电力保护区范围内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二是检查巡线人员实际巡线的工作情况,三是检查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塔杆、变压器、螺钉螺帽完好情况。四是检查各施工场地工程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电力设施保护情况。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