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为增强市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决定于2009年8月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把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市市级机关党委、总工会、团市委、老龄委、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等单位组成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全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与祖国同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三、活动时间
2009年8月8日。
四、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分全市统一组织和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自己组织两部分,紧扣我市“全民健身日”主题,充分发挥我市各体育场馆、村级全民健身工程(点)和体育休闲公园的功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全市统一组织的活动:
1.8月8日上午7:00在市金沙广场举行2009年金坛市庆祝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暨“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万人签名活动。
2.8月8日晚19:30~21:00,在市金沙广场举行体育健身精品展示活动。
(二)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活动:
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应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认真组织参加好全市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举办“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和各类健身展示活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在充分利用新建村级健身工程(点)开展活动上下功夫,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市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也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小型多样、简便易行的全民健身活动。
五、评选表彰
对在本次“全民健身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名额待定。市体育局将对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上报省、常州市体育局表彰。
六、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材料收集汇总工作,并将材料于8月12日前上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上报材料包括:
1.文件材料:本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开展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材料汇编(包括通知、文件、总结等)。
2.宣传材料:本镇(区)、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开展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及有关活动的宣传材料(包括20张以上7寸照片、新闻媒体活动简报等,有条件的可以制作VCD光盘)。
附:2009年金坛市全民健身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
2009年金坛市全民健身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推荐奖项: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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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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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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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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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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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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