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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简章
索引号 014138844/2009-0002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09-05-20 公开日期 2009-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简章
 
金坛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简章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招考录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公开招考录用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 招考对象:

  2006—2009年金坛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6—2008年毕业生必须是未正式就业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

  二、各学科招考计划

  (一)初中:(计划数25

  语文:3    数学:1    政治:3    物理:2   化学:2    英语:1

  历史:5    地理:1    生物:1    美术:1   体育:3

  计算机(信息技术):2   

  (二) 小学:(计划数47

  语文:9     数学:9      英语:6     音乐:7(含启智学校1

  体育:5(含启智学校1  美术:5    计算机(信息技术):2

  科学:4

  (三) 幼儿园:(计划数8

  学前教育:4       音乐专业:4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金城镇东门大街,中国银行大厦三楼)

  (三)报名办法:

  1.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选择相应学科报名,限报一个职位;

  2.应聘者需如实填写《金坛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考报名表》(网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或邮寄至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编:213200;

  3.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2009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华罗庚实验学校亿晶馆一楼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现场确认时,考生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损失由考生承担。

  4.每人缴纳考务费、报名费98元。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分别为100分;合成总分各占50%。

  (一)笔试:

  报考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考试难度相当于中考或初中会考难度。按学科初中、小学使用同一试卷。报考英语专业的笔试成绩中含英语听力成绩20分。幼儿园单独命题考试,其中音乐专业报考幼师的与小学音乐使用同一试卷,单独划定面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备课、说课)和技能考核:

  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为100分,其中:报考音、体、美、计算机专业面试成绩占60分,技能考核成绩占40分。面试按其报考情况分初中、小学、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

  五、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9年7月3日

  面试(备课、说课)和技能考核时间:2009年7月9日至7月10日。

  六、考试地点:华罗庚中学

  七、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含技能考核)合成分总成绩(面试成绩或合成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2.体检合格者,于7月20日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双向选择洽谈会。经过“双选”确定聘用单位并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双选”的毕业生,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学科出现的缺额从参加招考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参加“双选”。

  4.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可延长半年见习期,延长期满仍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用资格。人事代理费120元/年人,由个人承担。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措施

  1.招考录用的考试成绩、录取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2821330

  九、其他

  1.报名、考试政策咨询: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2821004、82835608

  2.成绩查询:金坛教育信息网

  查询时间:笔试成绩2009年7月5日始;合成总成绩2009年7月13日始。

  十、本“简章”解释权为金坛市人事局、金坛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金坛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考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文 化

  程 度

 

  学 位

 

  毕 业

  时 间

 

  政 治

  面 貌

 

  毕业院校

 

  所 学

  专 业

 

  教师资格

  种  类

 

  报考

  学科

 

  外 语

  程 度

 

  计算机

  等 级

 

  报考

  学段

 

  家庭住址

 

  联系

  电话

  宅电

 

  手机

 

  学习简历

  (从高中填起)

 

  在校奖惩情  况

 

  教育局

  审核意见

 
                       

  此表请于6月19日前寄或送到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编: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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