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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二00九年物价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9]10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2-30 公开日期 2010-0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二00九年物价工作总结
 
二00九年物价工作总结
坛价综[2009]108号
   今年以来,市价格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三保”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发展、推改革、稳价格、安民生”为主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增强价格服务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增长
   1、扎实推进软环境建设。一是根据《2009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细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并确立10大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到各科室,明确责任人。二是全面贯彻省政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停止征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减免政策共171项,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项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针对千企问卷调查所涉及的有关收费问题,特别是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核实督查,共走访调查9家单位,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执行“凡有上下幅度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的规定,严禁自立项目收费、不领证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四是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的审核工作,建立涉企培训动态跟踪制度。除法定培训允许收费外,原则上不准进行有偿培训,对事业单位和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非强制性培训班,严格落实自愿的要求,从严核定培训课时费。五是强化“收费一卡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对150多家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收费必公示、不公示不收费、收费必登记,切实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六是认真做好涉费单位软环境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2、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从2009年1月1日起暂停对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核。为此,积极研究和改进对普通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思路和方式,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引导合理定价;进一步清理各类涉房收费,强化对依托行政职能的强制服务、中介服务的经营性收费监管,着力规范“两管三线”工程建设收费,努力降低建房成本;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严格实行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增强商品房销售价格透明度,维护购房人的利益。
   3、抓好一年一度的收费年检。年检中注重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各类优惠收费政策落实和票据使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情况的查验,并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主要收费部门、重点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共年检332份《收费许可证》,其中:注销22份,变更58份。涉及收费项目98个,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63个,事业性收费项目35个。在此基础上,换发新证310份。
   (二)切实履行价格职能,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全面推广农田灌溉水费“听证”工作。针对农田灌溉水费征收混乱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田灌溉水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起“业主提出方案、村站参与监督、镇(区)政府审核把关、价格部门备案”的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新机制。此项工作,得到常州市物价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系统予以推广。各新闻媒体对我市农田灌溉水费实行“听证”,也给予关注,进行了广泛地宣传报道。
   2、召开镇(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着手研究制定镇(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分别走访10多家农村自来水厂进行成本、收益调查,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赴启东、靖江实地学习、交流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2次发布听证公告,于5月26日、27日分西片、东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综合听证会意见,出台了调价方案。调整后的镇(区)到户价居民生活用水为2.30~2.70元/吨、工商用水为3.00~3.50元/吨、特商用水为3.30~3.80元/吨。同时,给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月1吨的水费补贴。
   3、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重新确定涉农收费公示内容,做好公示栏的维护和内容更新。二是制定《金坛市农资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完善农资经营网点明码标价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维护农资经营正常秩序。三是核定2009年春播稻种、秋播麦种指导价格。四是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努力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4、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一是先后完成2009年农户存粮、农户种植意向、土地流转成本、农资购买使用、小麦收购价格、粳稻成本预测、春茧成本、稻种成本、车用天然气价格和农村土地流转价费等10项专题调查,为上级价格调控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以贴近农民、服务农业为宗旨,继续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24期,开通常州市“农价通”短信联动平台,为种养植户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效。三是发挥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和“价格服务进农户”联系点的作用,畅通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三)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结构调整
   1、调整成品油价格。7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及时督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防止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连锁反应,维护成品油市场价格稳定。由于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每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我市市场反映较为平稳,未发生价格异动情况。
   2、开征镇(区)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听证程序,我市自6月1日起,开征镇(区)污水处理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30元/M3、工商服务业用水0.50元/M3、特种行业用水0.80元/M3,并对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实行差别价格政策,其污水处理费按一般工商服务业1.5倍征收。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按0.20元/M3征收,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征收。
   3、认真搞好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城区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成功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四)加强价格监管,改善消费环境
   1、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在抓好常规价格监测的同时,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和材料、成品油、生猪、摩托车、汽车下乡、农村18项服务收费等专题价格监测工作,上报省及常州市物价局监测报表600份,完成各类价格监测分析报告31篇。同时,围绕重大价格调整与改革措施的出台,开展价格与市场跟踪监测,适时提出完善价格监管的建议。开展价格形势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2、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开展电力价格、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中介收费、粮食收购价格、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现经济制裁23.73万元,其中:上交财政23.54万元,退还用户和消费者0.19万元。二是强化日常市场和节日市场巡查。围绕春运价格、降价药品价格、商业零售、农贸市场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价格进行巡查,通过现场教育、发放《政策提醒函》、《整改通知书》,并辅以回访督查手段,较好地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改善了消费环境。
   3、贯彻家电以旧换新价格政策。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价格,并明确有关政策,对我市家电以旧换新4家经营单位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督查。
   (五)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一是及时贯彻省及常州市教育收费政策,下达我市春、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加强民办学校成本监审,从紧核定收费标准。二是会同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兴趣班收费政策,严禁借办班之名乱收费现象。三是开学之初,组织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政策执行和公示情况的督查,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2、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办法。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升有降调整部分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切实降低药价水平,减轻病人负担。二是巩固和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收费“一日清单制”,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
   3、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一是加强对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初审推荐,我市由5家单位荣获2008~2009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二是结合“3•15消费维权日”和市文明办“公民道德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周启动仪式,开展宣传、服务、规范三方面的价格维权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拆。三是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制定了《进一步提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水平的实施意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四是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向各经营者发放《提醒函》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政策资料,并由4家单位向全市经营者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共树诚信经营新形象。五是强化价格举报工作,继续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值守工作,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对每一件价格举报(咨询)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38件,立案查处10件,实现经济制裁3.47万元。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金坛新跨越”这一主题,通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环节,形成了《市物价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报告》和《市物价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总结》,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预期目的。
   2、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价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修订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强化价格执法行政监察,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完善《市物价局关于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和秉公办事。
   3、扎实开展价格鉴证(认证)工作。以巩固发展业务,强化内部管理为立足点,以抓管理、抓建设、抓服务、抓协调为目标,重点拓展税务、质量、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行政执法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拓展双认定工作;拓展包括火灾等在内的保险理赔估损;拓展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对每一件价格鉴证(认证)要求做到从现场戡察、市场调查、集体审议一丝不苟,确保出具的报告零重新鉴定、零复核裁定。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证)3433件,涉及金额2.60亿多元,其中:刑事案件347件、311.61万元,民事案件23件、150.94万元,社会委托154件、2.46亿元,车损2909件、900.15万元。
   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一是按照“清廉、务实、高效”的要求,分别下达了《2009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和《2009年度农村物价工作考核目标》,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镇(区)。二是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责任分解意见》和《市物价局公开承诺书》,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以“讲文明,树形象,促和谐”为主线,以争创“江苏省文明行业”为目标,以“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标兵”为抓手,持之以恒抓好文明创建,巩固提高创特色,达到抓文明创建,增工作效能,促机关和谐的目的。通过一系列活动,全体机关人员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效能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也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价格工作的开展。
   5、加强价格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共编发《金坛物价》64期,报送各类信息195条,被各类媒体共录用57篇(次),其中:《中国经济导报》3篇、《农民日报》1篇、《常州日报》3篇、《今日金坛》20篇,《中国价格监督检查》1篇、《江苏价格》1篇,《江苏价格简报》3条、《常州物价动态》10条,《金坛电视台》10条,并在金坛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价格之声”专栏,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就价费管理等有关情况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所有这些,对于宣传物价、推介物价,提高价格部门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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