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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9]106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2-08 公开日期 2010-0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坛价管[2009]106号
   鉴于近期我市市场电煤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蒸汽价格管理的通知》(常价管[2008]98号)精神,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测算,并衔接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将我市供热基准价格调整为180元/吨(含税、含管损、到户价),上浮最高不超过10%。
   以上价格自2009年12月15日供热抄见量起执行。
   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保障正常供热,维护用户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保持良好的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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