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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9]106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2-08
公开日期
2010-01-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坛价管[2009]106号
鉴于近期我市市场电煤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蒸汽价格管理的通知》(常价管[2008]98号)精神,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测算,并衔接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将我市供热基准价格调整为180元/吨(含税、含管损、到户价),上浮最高不超过10%。
以上价格自2009年12月15日供热抄见量起执行。
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保障正常供热,维护用户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保持良好的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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