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价检[2009]18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09年12月上旬开始。检查的范围是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中心、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学期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执行情况;
(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三)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是否存在收取回扣或向出版部门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
(四)各类学校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五)各类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七)公办幼儿园收费执行情况;
(八)其他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具体要求
希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