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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市城南停车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8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100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1-09
公开日期
2009-11-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坛市城南停车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金坛市城南停车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9]100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南停车服务中心收取停车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进场车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收费标准:
车
型
计费标准
收费标准
备
注
前2小时
后2小时
5天之后每天
9座以下小客车
2.5吨以下货车
元
5
2
4
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按不超过6个计费单位收费
10座至19座客车
2.6吨至4.6吨货车
元
7
2
5
20座以上客车
4.6吨以上货车
元
10
5
6
二、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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