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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8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9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1-05
公开日期
2009-11-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9]97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核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自愿进场车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计时收费标准:
车
型
计费标准
收费标准
备
注
前2小时
后2小时
9座以下小客车
2.5吨以下货车
元
5
2
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按不超过6个计费单位收费
10座至19座客车
2.6至4.6吨货车
元
8
3
20座以下客车
4.6吨以上货车
元
12
5
二、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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