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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8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9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11-05 公开日期 2009-1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金坛市朱林客货运输服务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9]97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核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自愿进场车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计时收费标准:
   
计费标准
收费标准
 
前2小时
后2小时
9座以下小客车
2.5吨以下货车
5
2
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按不超过6个计费单位收费
10座至19座客车
2.6至4.6吨货车
8
3
20座以下客车
4.6吨以上货车
12
5
   二、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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