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通知》(苏价检[2009]265号)精神,为促进全省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保增长、扩内需价格行”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省物价局决定从9月份起在全省组织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集中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各类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
一、指导思想
这次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以打击价格欺诈为重点,以开展价格诚信为载体,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目的,充分运用价格监管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市物价局成立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价格检查局人员和各镇(区)价格监督站站长组成,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组长:傅小平,副组长: 胡龙胜、韩腊梅;成员:韩德大、陈嫒俊、万爱琴、武晓明、宋建春、田志琴、张旭同、汤朝阳、马再青、王夕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负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龙胜兼任。各镇(区)价格监督站站长、市价格检查局副局长为专人联络员,负责与上级办公室工作的联系。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要按照 “统一组织、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开展”的原则,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抓好具体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成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是价格部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必须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活动才能取得实效,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主要目标:在全市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价格监管网络,形成价格政策咨询及时答、价格活动遇难及时帮、价格权益受损及时理的服务机制,将价格监管工作渗透到我市的各行各业,不断扩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实施成果和社会影响。
(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主要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活动,以开展价格服务活动进万家为突破口,全面推行诚信经营,规范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规范,树立出一批行业典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将价格规范辐射到我市的各行各业、各个角落,做到规范一个领域,提升一个行业,巩固一个阵地,不断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价格诚信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在主要商业区、街道设立咨询点、办墙报、拉横幅、印发宣传单、流动车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积极倡导价格诚信建设,由市物价局牵头,采取诚信倡议书、履约承诺书等方式,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价格自律意识,选择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商业零售、电信服务等窗口行业,结合开展创建“2008-2009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积极引导价格诚信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开展反价格欺诈检查,以“规范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为主题,重点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客运服务、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农贸市场、汽车维修、超市和百货商场等单位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标价、模糊标价、模糊赠售、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四是提供保障投诉权的服务,建立消费者投诉保障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和建议,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四、实施步骤
全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市、镇(区)成立“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活动内容、形式、方法、步骤、要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方案,分别于9月10日前报市、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方案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
一是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搞好宣传。二是根据活动主题,主动帮助服务对象建章立制,完善价格管理。三是通过帮助服务对象完善消费者投诉保障机制,维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将监管关口前移,运用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注重教育引导,把价格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对价格欺诈行为、严重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局将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城区、各镇(区)部分行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加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力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一是组织现场观摩等交流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有内容、有特色、效果好的专项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二是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并通过简报及时推广,以促进各地活动水平的提高。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整个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促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我市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总结和案例于11月30日前报省检查分局。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培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增强经营者的自律能力,减少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降低价格行政执法成本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价格部门转变职能,联系企业,联系市场,服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活动中,各地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利用载体的辐射力,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妥善解决价格矛盾,真正将价格工作做到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身边。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要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之中,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内容,有检查考核,上下联动,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到各负其职,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提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水平。同时,根据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的考核督查制度,负责对日常活动的开展情况跟踪检查和组织考评。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做到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确定本地区活动的工作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四)扩大影响,务求实效。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要与日常价格监管和价格诚信活动紧密结合,大力提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层次和知名度,在活动中发挥价格管理服务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平台及时宣传价格政策、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多种手段提升活动效果,不断扩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社会影响。
金坛市物价局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方案
序
|
内 容
|
时间安排
|
1
|
物价局、各镇(区)成立领导小组
|
9月9日前
|
2
|
加强价格诚信、《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拉横幅、办墙报、设咨询点等形式;倡导价格诚信建设,采取诚信倡议书、履约承诺书等方式。
|
9月10日至
10月31日
|
3
|
开展日常明码标价、价格行为督查。将价格规范辐射到各行各业、各个角落,做到规范一个领域,提升一个行业,巩固一个阵地,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帮助服务对象建章立制,完善价格管理。将监管关口前移,运用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消除价格违法行为在萌芽状态。
|
长期机制
|
4
|
组织对价格欺诈、严重违反明码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客运服务、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农贸市场、汽车维修、超市和百货等。
|
9月21日至
10月31日
|
5
|
完善消费者投诉保障机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长期机制
|
6
|
总结提高,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
11月1日—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