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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党[2009] 7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7-13 公开日期 2009-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
坛价党[2009] 7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常州市关于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09]47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局价格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权力内控机制工作的责任感
   为建立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为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针对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岗位和环节,采取“找、防、控”的方法,以制度确权为基础,以科学分权为核心,以公开亮权为关键,以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实时监控为目标,着力构建内控文化理念培育机制、廉政风险源点排查机制、分析预控持续改进机制、工作推进考核考评机制,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要把内控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动员会和运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消除少数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盲目自信、手中无权与己无关、小过无大碍等错误认识,增强干部职工自我查找风险、自我防范风险、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配置权力,建立相互制约权力运行机制。要从权力授予、权力分配的源头抓起,全面清理各科室职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按照科学优化内部机构职能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议事规则等制度,适度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三权”符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同时,要严格划分岗位职权的使用界限,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重点岗位和科室进行分权制约,及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模式,加强对权力使用的规范和限制,使领导班子、各科室的权力行使,工作人员的公务和业务活动,均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从而形成层级管理、平行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在排查廉政风险点过程中,要围绕防控重点、坚持上下联动、创新手段方法、落实岗位责任,按照“个人找、科室查、小组评、上级审”的程序,采取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相互找的方法,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摸实。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查找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科室领导重点查找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查找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等“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做好分类汇总,建立起统一的廉政风险“信息库”。同时,按照风险发生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序,确定一、二、三等级,并根据形势变化和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三)强化廉政风险点分析,完善权力运行实时监控机制。要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产生的原因,从内控方式方法和手段适宜性等方面进行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充,真正使内控制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使内控制度体系更加符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律,更加适应反腐倡廉实际要求,便于操作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党务、政务等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及时将优化后的价格职权清单、价格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以及重点内控制度等内容,通过网站、专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流程防控机制要求,在权力运行轨道上设定制约环节,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程序控制。
   (四)突出关键环节,完善权力内控制度体系。重点围绕加强对价格行政审批、价格行政许可、价格行政处罚、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干部作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权、大宗物品采购权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大监督防控,做到领导与分工结合、组织与科室结合、业务与监督结合、权力与制度结合。一是领导班子对重大人、财、物行使集体决策权;分管领导对人、财、物行使执行管理权;综合部门对人、财、物行使监督检查权。二是领导班子对价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使集体决策权,分管领导对其行使执行权,综合部门对其行使监督权。
   (五)强化综合评估,健全内控机制持续改进机制。要把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之中,以廉政风险点“信息库”为依据,加大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
   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全新的惩防体系工程,是一项动态的、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的系统工程。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全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内控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科室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负直接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典型引路,大胆探索创新。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既要做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又要创造性地做好“自选动作”,建立起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内控机制,为全市内控机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突出重点部门、坚持统筹推进。要选择重点科室,加强业务指导。在查找、评估风险、持续分析预控、强化制度执行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具有科室特征的权力内控机制。要分析研究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内控机制建设方案。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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