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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价格监管工作的预案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9]5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5-13 公开日期 2009-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价格监管工作的预案
 
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价格监管工作的预案
坛价管[2009]54号
    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医药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防范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引起的市场炒作和恐慌情绪。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常价明电[2009]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现制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管的工作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启动价格异动工作领导小组预案。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止我市有关医药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异常波动,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价格异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组长:汤炳芳;副组长:唐文武、傅小平;成员:王鸿林、冯鲁明、盛新建、胡龙胜、韩腊梅、丁建国。由工作组成员建立专门的工作值班制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准确和畅通。
    二、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上报相关价格行情。相关责任科室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重点监测板蓝根、双黄连口服液、安宫牛黄丸等药品价格以及对疫情防控需要的相关医用产品及卫生器材如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每天及时上报常州市物价局相关医药及原材料商品价格,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应急值班制度。价格检查局加强市场巡查,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行业自律。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及时查处趁机违价行为,消除各种价格隐患,确保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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