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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1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24号 坛教字[2009]1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2-26 公开日期 2009-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9]24号 坛教字[2009]19号
    你校(中心)《关于确认在校住宿生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苏价费[200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金坛市第二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200元。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五年制高职、高级工、三年制职业中专、技工类)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180元。希认真执行,并及时做好公示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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