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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1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24号 坛教字[2009]1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2-26
公开日期
2009-05-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核准金坛市第二中学等在校住宿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坛价费[2009]24号 坛教字[2009]19号
你校(中心)《关于确认在校住宿生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苏价费[200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金坛市第二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200元。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五年制高职、高级工、三年制职业中专、技工类)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180元。希认真执行,并及时做好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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