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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二、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1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23号 坛教字[2009]1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2-26 公开日期 2009-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二、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的批复
 
关于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二、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的批复
坛价费[2009]23号 坛教字[2009]18号
   你中心《关于对参加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在校二、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常价费[2007]1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参照普通高中对参加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收取补课费180元/生、学期,希认真执行,并及时做好公示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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