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版
无障碍
EN
智能问答
首 页
走进金坛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启智学校收取伙食费等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9-0000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9]15号 坛教字[2009]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9-01-06
公开日期
2009-05-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启智学校收取伙食费等批复
关于启智学校收取伙食费等批复
坛价费[2009]15号 坛教字[2009]1号
关于你校《向学生收取伙食费申请报告》、《向学生收取洗涤费申请报告》悉。根据坛价费[2008]110号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同意,向学生收取伙食费276元/月、学生,洗涤费20元/月、学生(洗涤费自愿交纳)。文到之日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此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