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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60/2009-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规发〔2009〕5号 发布机构 住建委
生成日期 2009-02-23 公开日期 2009-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下发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规发〔2009〕5号
    2009年,我局综治工作要在市综治委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地促进和谐,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国60周年庆典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综治委成员单位对平安建设的责任感,有效拓展平安建设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平安金坛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创建目标
    1. 总的目标:经过扎实的工作,把我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建设单位和社会满意的单位,并努力争取被评为“平安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 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稳定的生力军,主动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通过几年的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有良好基础上:(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设防保稳;(2)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3)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提高;(4)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综治委、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要求,我局成立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储旭任组长,副局长尹志文、总工张小平任副组长,王跃新、倪林林、陈锁连、范洪如、唐友明、罗斌为成员,综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倪林林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工作。
    (二)强化内保工作,切实抓好全局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三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门卫值班登记制度、门前“四包”责任制度、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在人防上,除两名门卫外,配备1名兼职保卫干部。在物防上,局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等处安装防盗门窗,局大楼每层配备消防器材。在技防上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入社区,实行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减少发案,确保平安。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规划上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解决矛盾纠纷苗头,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4.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来信来访案件举报登记制度,加强来信来访催办、督办、信息反馈的运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5.加强与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联系和沟通,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6.组织召开规划委员会、规划评审委员会、规划评审技术组会议,讨论城市规划和相关城市建设项目规划,使城区规划更切合实际,更加完善,也使规划决策更加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城市各类规划的实施。
    7.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深化安全创建工作,提高安全创建活动的质量。
    8.利用《城乡规划法》颁布之日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正确引导群众走依法信访的轨道。
    (三)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及时建立起局系统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平安创建工作台账、重点抓好全局重点家庭人员(如家庭有重病人员、家庭生活困难、家庭成员矛盾纠纷以及下岗人员、有慢性病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的台账建立及关注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人情关怀和物质补助,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单位平安创建工作上,要做到开会有记录、活动有记载,并且把创建工作纳入社区的联防、联合、联管、联教活动,预防控制各种违法犯罪。
    (四)强化考核工作。
    为落实好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实行局包科、科包人的管理办法。年终按照市综治委制定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将平安创建工作和考核与其它指标考核一并进行,其结果作为科室评先、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安全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金坛市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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