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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4号的答复
索引号 014139011/2009-0003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体字〔2009〕30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09-06-23 公开日期 2009-08-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4号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4号的答复
坛体字〔2009〕30号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健身功能》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对你关心我市农村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关心农民健康表示衷心的感谢,现针对你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2006年实施“百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完成,极大地满足了农民对健身场地的需求,2007年,2008年我局又抓住省体育局小篮板配送工程契机,为全市近200个自然村配备安装了小篮板和健身路径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人为使用和风雨侵蚀等,很多地方的体育健身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对广大群众参与健身锻炼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对此十分重视,在局长办公扩大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下阶段我们将采取相关措施,管理、维护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

  一.对全市农村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统计,并进行维修,维修经费拟通过市、镇、村三级财政共同解决。有条件的单位可积极寻求社会赞助,利用社会资金来解决维修经费问题。

  二.建立健全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拟研究制定相关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并将其纳入体育工作考核之列,使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能作用,在各健身工程(点)配备数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把管理、维护场地设施和进行健身指导工作有机结合,在科学指导群众健身的基础上管理、维护好器材设施。

  此复不知是否满意,再次感谢你关心、支持我市的体育事业。

  签 发 人:吴 寅

  经 办 人:戎  华

  联系电话:82826140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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