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政办发﹝2008﹞16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08年度全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报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并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经过综合考评,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下列单位上报市政府予以表彰:
市教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直机关党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市农林局、市供电公司、薛埠镇、金城镇、尧塘镇。
特此报告。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