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突发性灾害天气已给我市的户外广告设施造成重大损失,加之即将进入台风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负责人是该单位所属(使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问题,在7月10日前必须组织力量对所属大型户外广告牌(版面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重点是楼顶广告牌)逐块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整改,要求逐块做好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见附件),于7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广告科。
二、凡未按照前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报送材料的单位,在其广告设施设置到期后,我局将视为该设施不符合设置要求,不予以续期。
三、我局近期将会同安检等部门对我市大型户外广告牌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未认真自查或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未予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户外大型广告牌安全自检记录表
自检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广告设置内容
|
设置地点
|
已设置
年限
|
自检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