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坛市物价局办公室,电话:0519-82822364。
一、概述
2008年以来,我局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价格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理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价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后,及时成立市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闫炳泉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汤炳芳任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编制了《金坛市物价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先后研究制定了《金坛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金坛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金坛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三项配套制度。
(三)广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价格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全年共编发《金坛物价》71期,上报各类政务信息143条,被各类媒体录用稿件48篇次;在金坛广播电台开设“价格之声”专栏,定期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在金城镇建立15个社区“价格服务站”,设立价格政策宣传栏42个,及时公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政策;编发《金坛市涉企主要收费手册》和《市民缴费指南》,免费发放给所有企业和社区居民,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加强局门户网站“金坛市价格诚信网”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并建立和畅通链接;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四)大力推进价格决策民主化。加强价格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完善价格决策机制,把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作为价格决策的关键环节,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和报纸、网络、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把保障广大群众的价格政策知情权作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重点来抓,积极推进价格政务公开。召开“价格服务进农户”推进会,在各镇(区)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向农民提供知情权、参与权、保障投诉权、价格诚信意识、市场价格信息“五个服务”,主动将有关国计民生的价格政策送进千家万户,增强价格工作透明度。
(六)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坚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成果。按照“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利用“涉农收费公示栏”和《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使农民真正成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的主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3-2008年度我局共列入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占1.02%;政策法规类信息60条,占15.43%;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1.5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17条,占81.49%;其他类信息2条,占0.51%。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人员主要是本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纳入机关财政管理,由财政全额拨款。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也未收过费,更不存在减免情况。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即使有也是不免费的,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现有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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