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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自查工作全面结束的公告
索引号 01413881X/2009-0003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09〕2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9-03-18 公开日期 2009-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自查工作全面结束的公告
 
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自查工作全面结束的公告
坛政发〔2009〕2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从2007年起,积极筹措资金,用两年时间全部化解了2006年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7302.48万元。
    2009年3月17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自查小组采取了查阅市财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资金专户”会计凭证资料、抽查部分学校实地调研、随机抽取部分债权单位进行电话核实等方法,对我市债务化解工作质量进行了实地检查。
    今后,我市将巩固化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债的发生,保障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19-82328720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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