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文化局: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76号)的要求,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09年3月2日起对金坛市2008年度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将延伸审计有关具体使用专项资金的文化、广电等部门及相关的基层文化服务机构。接此通知后,请准备好相关资料。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届时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成员:袁明生(组长)、欧卉(主审)、夏敏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