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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省级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09-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管字〔2009〕2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09-02-26 公开日期 2009-0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省级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坛环管字〔200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

法》、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五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

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发〔2009〕1号),常州市环保局《关于开展

省级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常环科〔2009〕16号),

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列入省级第五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我市8家重点企

业,自接到常州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级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

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起15天内,制定企业审核计划,选定有清洁生

产审核资质的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审核协议,并将审核计划和审核协

议报我局备案。2009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09

年7月我局将统一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组织验收。

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规范重

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8〕17号)执行,

请各企业对照要求,认真组织清洁生产审核,按时高质的完成2009

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我局将对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对

清洁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服务指导。相关事宜请与我局环境管

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2322905。

附件:《关于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环

控〔2008〕17号)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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