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精神,全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提高生态文明程度。近年来,我市的很多社区积极地投入到“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涌现出一批环境管理到位、环境宣传普及、居民环境行为良好的社区典型。通过申报、考核,决定命名金坛市北门、虹桥社区为2008年度“金坛市绿色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绿色社区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创新,为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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