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金坛紫云湖旅游休闲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建议和结论,本项目符合规划,选址恰当,内部功能布局合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减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规定的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充分体现区域道教文化特色,重视区内各景观之间的协调。项目建设定位为以绿色食品生态景观营造与保护为主,突出山、水、森林文化主题与人本情怀,配以适量的公共服务设施、游赏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的休闲旅游度假景区。
三、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区内给排水管网;对项目产生的宾馆生活污水、餐饮废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经有效收集后按报告书确定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多余部分通过污水收集管网(管网未建成之前用槽罐车)送至薛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不得排入胡成岗水库、牛角龙水库等附近其他水体。
2.项目须选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厨房等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有关标准规定。控制区内机动车流量,禁止使用含铅汽油。
3.合理规划布局,妥善安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场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落实有效隔声减噪措施,不得设置高噪音娱乐场所,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Ⅰ类区标准。
4.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对项目产生的旅游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固废“零排放”。
5.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设中,要尽可能采取减少扬尘的工艺,选用先进生产设备;运料车辆要加盖蓬布、减速慢行,减少搬运环节;建筑材料合理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除积尘,定期洒水抑尘,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有效的减噪措施,建筑施工期间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适当处理后回用。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须集中定点收集、分类处理。
6.对开发土地进行有效的生态补偿和对受损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地表裸露,尽量维持现有区内山体和水域的自然植被和景观,保持物种的多样化和维持并加强生态稳定性;严格控制建设区域水土流失,避免严重破坏现有自然景观。
7.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理念,选用节水、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和物品,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方式和工艺,采用现代化的施工管理方式,优先采用清洁能源。
8.其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设期间,由金坛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进行定期现场监理,薛埠镇环保办协助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试运行,经我局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经营。
五、报告书批准后,如项目的建设规划、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