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确定常州地区为例行督察地区,为认真做好例行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金坛市国土例行督察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及时通报国土例行督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涉及例行督察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协调处理例行督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研究例行督察涉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和办公室设置
主 任:奚文彪
副主任:赵钢超
成 员:陈 卫、陈建军、孔奋平、王建国、王亚明、赵国平、刘小平、蔡留海、梅锁留、张明方、储 旭、管卫忠、朱德明、张和生、李留清、汤和平、冯明洪、姚洪芳、夏全海、陈晨阳、曾长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管卫忠兼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主任为会议总召集人,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议事规则如下:
1.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会议召集人确定。
2.根据所列议题的具体事项,由召集人确定每次参会的具体单位和参加人员。
3.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确定的议题进行汇报,与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提出意见、建议。由召集人综合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决定。
4.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纪要的起草,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纪要确定的意见抓好落实。
5.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需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法定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国土 例行督察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