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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09-0002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发〔2009〕4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09-06-25 公开日期 2009-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的通知
 
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的通知
坛人发〔2009〕41号

    企业在市场上竞争的第一资本是人力资本,而夯实人力资本除要有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待遇留人的好机制外,更为重要的是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要激励员工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为此,市人事局和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每年特申请一定名额国家计划,用于招收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服务企业人才培养工作,认真做好本企业职工进修计划,制定管理办法,鼓励职工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2.以上可报考的五所高等院校均为江苏省及国家级重点高校也是金坛市政府“双十双百”工程合作对象,学科齐全、专业面宽、师资力量强,在学、产、研结合方面经验丰富,成果显著。我们将与他们共同研究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除加强学员专业教育外,还同时加强学员综合能力的培养,带着实践问题、技术难关学习,借“智”发展;

    3.本科毕业满三年人员都可报考;

    4.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特点,采取在职与脱产学习相结合,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集中到校或教学点2次(一次约3-5天,一般利用法定长假正常休息时间);

    5.详情见“招生简章”或登陆金坛人事人才网。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计划是适应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市人事局为企业进行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的又一项重点工作。对通过学习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凡符合市政府坛政发[2003]146号文件要求的,即可享受每月800元、期限两年的专项资助(具体查询,登陆金坛人事人才网);各化工类、机械类、建筑类企业应抓住契机,认真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骨干和研发人员积极参与,为企业的发展增进“智力”动力,通过培养高层次人才找到企业自身发展与未来对话的坐标。

    备注: 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介绍(请点击金坛人事人才网“市场咨询”栏目查询下载)。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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