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常人发〔2009〕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精神,及时传达至下属单位并根据本单位工人的现实表现和技术水平上报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务必于4月15日前上报人事局工资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82823922、82825056
二○○九年四月三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坛人发〔2009〕22号附件转发常人发〔2009〕15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