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市科技局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认真贯彻科技创新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热情接待来本局办理或咨询科技管理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端一杯热茶、送一套详细解答、道一声再见”。
(三)坚持文明办公,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努力在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对外科技合作、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成果转化、专利申报、政策扶持等方面创新工作措施,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对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项、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方面的申报,根据申报指南和相关要求,按照流程,限时办结。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简捷高效。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警钟长鸣,严肃纪律,严防耍特权、“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任何单位、个人对科技部门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519-82822319)进行举报,3日内作出答复。对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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