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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8932/2009-0002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地税发〔2009〕41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9-09-21 公开日期 2009-10-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实施意见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实施意见
坛地税发〔2009〕41号

  为进一步贯彻省局、常州市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要求,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降低办税成本,提升地税部门服务能力,推动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份起,在我市范围内逐步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行“同城通办”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纳税服务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为主线,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同城通办”是以现有省级大集中系统为依托,纳税人在本市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机关的限制,实现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缴纳税款、领购发票(冠名发票除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同城通办”,即我市的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上述涉税业务,打破传统的地域限制,实现无区域办税。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统一规范的原则。“同城通办”是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服务举措。其实施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在“同城通办”范围内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办税流程的规范统一性,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简并高效、优化服务的原则。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目的,以对纳税人的基本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依法简化、优化办税工作流程,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努力提高税收管理与服务效能。

  (三)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围绕“同城通办”工作的总体目标,兼顾需要与可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同城通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长胜;

  副组长:王丽苹、俞晓明、潘国忠、袁金才;

  成员:倪志强、毛均均、严栋梁、冯息保、马秀芳、郑兰君、周萍。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具体负责“同城通办”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任:潘国忠;

  副主任:冯息保、倪志强、毛均均。

  五、工作准备

  “同城通办”按照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2009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然后逐步扩大业务内容,力争在更大范围内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一)信息管理科负责系统权限的调整及测试工作,即根据“同城通办”的业务需求重新设置数据和操作权限,组织相关的测试准备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准备。

  (二)人教科、征管科、计财科等科室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操作指导,使之及时熟悉业务操作。

  (三)办公室和纳税服务科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在相关新闻媒体、地税门户网站等发布公告。

  (四)各单位要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岗位调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同城通办”是我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上下联动,抓紧落实。市局对全市纳税服务工作已有整体上的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在市局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操作,强化考核,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三)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各单位必须以提高征管质效、服务纳税人为工作出发点,结合“同城通办”的具体实施情况,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和信息反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以不断拓展和完善我市的“同城通办”工作。

  (四)逐步推进,有序开展。“同城通办”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工作要求高,因此,要积极开展、稳妥推进,逐步增加其涉税业务内容。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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