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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05/2009-0003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国税函〔2009〕16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9-03-02 公开日期 2009-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坛国税函〔2009〕16号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二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9〕37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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