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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办税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05/2009-0002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国税发〔2009〕13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9-02-11 公开日期 2009-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办税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办税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坛国税发〔2009〕13号

 

  现将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办税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国税发[2009]14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文件要求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市国、地税局联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征管科、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地税局征管科。基层各单位应充分了解推广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及步骤,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能按时推广到位,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常国税发[2009]14号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网上办税电子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国税、地税(分)局,国税、地税局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事项,保证网上办税电子数据的法律化,实现纳税申报等资料无纸化报送的目标,经常州市国税局、常州市地税局共同研究确定,采取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以下简称CA认证),由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推广事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第10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便捷、高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经研究,自今年起在在全市税务系统网上办税的纳税人中推广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认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该技术的应用将保证电子涉税活动中行为主体的身份真实性和信息资源的可靠性、完整性及不可否认性,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办税负担和工作负担。本次推广工作将按照“总体布局、按区推进、分步实施、积极引导”的原则开展。

  二、推广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推广范围

  全市税务系统中网上办税的纳税人。

  (二)功能覆盖

  满足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在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业务。

  (三)收费问题

  根据规定,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推广免收数字证书介质费,相关应用服务费由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收取的网上申报服务费中承担,不再另外向纳税人收取。

  (四)推广要求

  对于目前已经实行自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安排下接受培训,免费升级到新模式。

  对于目前未实行自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方式的转换,以便税务机关安排辅导、培训、安装与CA认证结合的网上申报软件等后续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主动为纳税人做好转型期间的纳税申报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五)推广时间安排

  时   间

  地    区

  备  注

  2008年12月

  试点用户

  技术测试

  2009年1-2月

  武进湖塘分局

  推广测试

  2009年3月

  天宁区、武进区

  推 广

  2009年4月

  钟楼区、戚区、武进区

  推 广

  2009年5月

  新区、武进区、常州外税分局

  推 广

  2009年6月

  金坛市、溧阳市

  推 广

  三、工作职责:

  1、常州市国税局、常州市地税局负责对各基层税务分局的CA证书推广的组织部署和监督落实;国税机关负责增值税纳税人的推广工作,地税机关负责营业税纳税人的推广工作。

  2、各基层国、地税分局负责确认推广培训名单、班次、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供培训场所,提前通知企业并配合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负责现场核实企业到场情况,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3、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负责对CA证书依托常州国、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应用的技术改造指导、审核(包含网上申报系统的改造);负责协助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建立CA分中心并指导各项工作开展,使各项工作流程符合相关要求;负责保证CA证书后台的技术支持和终端企业服务的技术支持,保证CA证书正常运行无误;

  4、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负责CA证书相关接口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的改造;负责CA证书推广阶段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各基层税务分局完成本次推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实施,市国、地税局联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征管处、信息中心(信息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地税局征管处。基层各单位应充分了解推广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及步骤,应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能按时推广到位,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媒体和税务网站,广泛开展CA认证的宣传工作,将其功能和内容、推广的意义等情况,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书面宣传资料或网络形式告知纳税人,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具体推广计划及详细实施方案应结合本通知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于每月初由各单位与推广单位共同商定后确认。推广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地税局征管处联系。

  推广工作的要求及流程详见附件。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推广工作的要求及流程

  (一)推广原则:

  1、证书发行原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海CA对证书的发行要求;

  2、推广用户确定原则:提前一周时间由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确定名单上报各地区基层分局确定;对已同时上国、地税申报系统(或只上国税申报系统)的纳税人推广名单常州市同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向常州市国税各基层分局上报,对仅上地税申报系统的纳税人推广名单同和软件公司向常州市地税各基层分局上报;

  3、推广班次确定原则:同和软件公司上报的推广名单会确定培训班次及每班次的具体用户。原则每天安排二个班次,上午班推广数量控制在210户以下,下午班推广数量控制在300户以下;

  (二)推广流程:

  1、确认及准备工作:

  (1)确认工作:

  同和软件公司提前一周将某基层分局的推广名单(含具体的班次和对应班次的具体纳税人)上报某基层分局,确定推广时间、地点(培训场所)、前期准备工作和培训现场工作;

  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培训场所要求:签到场地一块、证书发行用房间(资料审核)一个(3个工作点)、培训用房间1个;以每个班次实际的推广户数为准;由各基层分局负责解决;

  (2)准备工作:

  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班次后,同和软件公司负责完成推广企业的CA证书预先制作和培训用具及培训教材;

  各基层分局按通知要求安排人员通知企业准备相关证件、资料,准时按要求参加推广活动。

  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具体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 原件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章;通知对应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培训时间、班次、受理点(见下表),以方便培训现场按预定秩序进行。(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需加盖纳税人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二面;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

  序号

  税号

  单位名称

  日期

  班次

  时间

  受理点

  1

  3204**********1

  *****

  *月*日

  上午

  08:00

  1号

  2

  3204**********2

  *****

  *月*日

  上午

  08:30

  2号

  3

  3204**********3

  *****

  *月*日

  上午

  09:00

  3号

  2、推广实施方案:

  (1)      同和软件公司按与税务分局确定的具体某班次,提前一个小时进入会场作好布置工作:设立查询点、受理点、调试培训设备;布置现场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公告;

  (2)      设立2个现场查询点(同和软件公司安排2人负责),为纳税人再次确认具体的班次、受理点等信息;发放SHECA证书申请表;

  (3)      安排到场纳税人填写SHECA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

  (4)      税务基层分局安排对应管理员负责指导填写SHECA证书申请表,初步审查所携带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

  (5)      纳税人填写完成,携带证件和资料齐全,进入对应受理点;

  (6)      同和软件公司设立3个证书发行点(每个受理点1人),纳税人向对应受理点提交申请表、证件和相应资料(按通知要求)。核对无误,受理点向纳税人发放CA证书及相关资料:CA证书(Key盘1个)、安装光盘1张、操作说明1份、使用须知1份(上有证书初始密码)、申请表(用户联)1张;受理点工作人员做好发放证书记录;

  (7)      如资料不全或未通过核对,受理点做好相关记录,向用户说明具体情况,并建议用户作好准备后听取通知再次参加;

  (8)      同和软件公司设现场咨询员1名,负责向现场暂未进行证书办理手续的纳税人进行筛导和解答工作;

  (9)      纳税人领取CA证书和相关资料后,进入培训教室参加现场培训;现场培训为不间断培训,只至本班次参加培训纳税人都能正常使用操作CA证书为止,培训教室现场设2名培训讲师,轮流负责培训讲课和现场咨询;同时安排进行网上申报软件(升级)培训;

  (10)  每班次培训结束,3名受理点工作人员汇总统计出CA证书发放情况,向班次税务负责人上报发放情况和未领取证书的企业数量和明细;

  (11)  原则上每班次结束,对未参加的用户明细统计后,由税务分局再次确认时间、地点,同和软件公司重新确定培训班次和受理点,在该税务分局推广结束后再另行组织;个别未到现场的,可提前与同和软件公司确认后通知参加本税务分局下个班次的发放证书和培训;

  具体流程图见附表。

  
  

  培训教室:(三晶同和2人,税务1人)

  

  证书发行:(三晶同和3人,税务1人)

  

  签到场所:(三晶同和2人,税务人员1人)

  

  结束数字证书发放

  

  循环培训

  

  初审: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手续完成进入证书发放受理点

  

  1、纳税人携带资料到对应受理点进行受理;

  2、受理人员按照证书发放要求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数字证书;

  4、审核不通过,记录情况,暂不发证。

  

  培训教室:(三晶同和2人

  

  证书发行:(三晶同和3人,税务1人)

  

  签到场所:(三晶同和2人,税务人员1人)

  

  发证前准备工作:

  

  推广结束

  

  纳税人按要求准备证件和资料

  

  循环培训,现场问题答疑

  

  初审: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手续完成进入证书发放受理点

  

  纳税人进场;受理点发放《申请表》

  

  1、纳税人携带资料到对应受理点进行受理;

  2、受理人员按照证书发放要求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数字证书;

  4、审核不通过,记录情况,暂不发证。

  

  税务分局按要求通知纳税人

  

  三晶同和制作证书准备培训资料、器材

  

  三晶同和、税务分局协调确认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班次等

CA证书推广流程图

  

  

  三晶同和提前进场准备;签到场所设立两个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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