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2008〕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