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坛政办[2009]490号文单批准,现公布新生地名如下:
金宏大桥:东至丹金溧漕河对岸;西至丹金溧漕河对岸;南至东环二路北延伸段(金谷华城小区);北至春风路(春风小区、凤凰城)。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