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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尧塘、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908/2009-0002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地名办〔2009〕第 5 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09-06-09 公开日期 2009-06-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设立尧塘、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立尧塘、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坛地名办〔2009〕第 5 号

   根据坛政办[2009]302号文单批准,同意设立尧塘、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区划范围及办公用房、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形式等原则同意尧塘镇人民政府上报方案。希望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规定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及时建章立制,引导居民开展居民自治工作;二是妥善处理与社区党组织以及社区公共事务之间的关系;三是加强对集中入住居民的管理与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二○○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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