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发〔2009〕136号
关于贯彻执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咨询、检测等有关单位: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已于今年6月1日实施,原《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90已经废止。近期,省质监总站又下发了“关于执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质监函【2009】33号)”。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新标准(以下简称建筑砂浆新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从今年10月15日起,全面执行建筑砂浆新标准。
二、上述各有关单位最迟应从9月18日起按建筑砂浆新标准制作试块,见证员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并在送样委托单上注明,各检测机构从9月18日起不得再接受按老标准制作的试件委托。10月15日起,按老标准制作试块所得的试验数据,将不能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得认可采用老标准的试验报告。
三、新标准规定必须采用70.7*70.7*70.7的钢底试模制作试件,严禁用老标准的无底试模代替钢底试模制作试块。各检测单位不得接受用无底试模代替钢底试模制作的试件委托。各试件制作单位应尽早更换试模。
四、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砂浆新标准,我局将于近期进行新标准的宣贯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贯彻 行业标准 通知
抄 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镇建管站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