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党委发(2009)第21号
关于加强建设局党政领导镇、区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局党政领导:
为加强与镇、区工作的联系,发挥建设局党政领导与镇、区工作联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服务镇、区,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基本联系点
局党政领导实行分工负责,与各镇、区联系,具体联系点见下表:
联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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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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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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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登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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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行政服务窗口、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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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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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方、杨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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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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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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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 俊、张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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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优化办、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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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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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新、邹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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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燃管处、港华公司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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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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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新民、王芝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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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处、建管处、外管处、龙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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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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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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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处、排水处、拆迁管理处、金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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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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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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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开发总公司、房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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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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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年、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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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招标办、安监站、审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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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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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工作
按照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要求,围绕城乡建设,城市化带动农村发展工作目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是:
1、了解掌握各镇、区重大项目,并为重大项目跟踪指导服务、协调服务;
2、听取各镇、区对建设局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深入镇、区重点企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局软环境建设行风监督员联系,听取、了解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要求
各联系点带队领导,应拟定联系计划、时间等,主动深入镇、区,加强沟通,征求意见,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工作,现场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同时要综合联系情况,向局主要领导通报,以便改进服务工作,提高建设工作服务和管理的成效。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加强 联系制度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优化办、市级机关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各镇及建管站
增 发: 局各职能部门、单位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