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为基本要求,以敬业、爱生为核心内容,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的教育、评价、表彰、制约的新型机制,促使全市中小学教师逐步形成正确的师德认识、高尚的师德情感、坚定的师德意志和良好的师德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忠于职守、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师德教育
1.师德教育内容。加强爱岗敬业教育,促进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帮助教师提高抵制有偿家教及其他不良诱惑的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和提高依法施教能力;加强伦理知识教育,引导教师正确处理同事、学生和家长的关系,尊重和热爱学生;加强为人师表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心理素质,提高克服心理挫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培养终身学习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当前尤其要重视《规范》教育,使《规范》成为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行为准则。
2.师德教育方式。各学校要分层次建立师德教育、培训体系,对处于职业生涯各个阶段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师德教育内容,丰富师德教育手段,提高师德教育实效。师德教育要坚持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实践相结合、纪律约束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整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根据师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教师培训部门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师德教育专题报告,新教师岗位培训必须有师德教育的课程,学校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校本培训的必备内容。各学校要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征文比赛、师德演讲比赛、师德规范宣誓、制定教师忌言忌行等师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好每年九月份师德建设月活动。
(二)完善师德评价
各学校要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中都要体现育人的要求,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师德评价引导、规范和监督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促使教师职业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保障和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和规范的形成。要以《规范》为评价标准,结合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行政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评价。教育局各科室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等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师德表彰
1.市教育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二年评选一次师德标兵、一次师德建设先进学校。评为师德先进学校的,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2.各学校每年至少评选一次校内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
3.教育局、各学校要采用网络、报纸、电视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一定奖励。
4.师德评价好的教师,年度考核等次方能为优,才能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师德评价较好者,年度考核等次才能定为合格。
(四)严格师德制约
对师德评价有问题的教师或被举报违反师德规范并经查实的教师须进行制约和惩戒。各学校要视实际情况,依据年度考核和人员聘用政策,分别采用诫勉谈话、校内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调整岗位、解除聘用合同等方式,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师德建设不力、问题严重的学校,教育局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师德评议意见箱”,公开校内师德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师德举报电话:82825373 电子邮箱:jtjyjjbx@163.com
三、重点工作
现阶段师德建设的重点是治理有偿家教。有偿家教主要表现:有偿补课,在自己家里或租借其他场所,由自己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的各种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安排在校学生吃住在自己家里或其他场所,由自己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有偿办班,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参与举办,面向在校学生开办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形式。
(一)工作任务
1.宣传教育阶段(2009年8月26日 —28日):学校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对治理活动的认识。
各学校要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09年8月25日前报局法规科。
宣传教育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1)通过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行政法规;(2)开展“树立教师新形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让全体教师认识到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是有损师德和师表的行为。
2.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8月29日—9月10日):学校对本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有关教师及时纠正有偿家教行为。
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1)学校利用暑期教师集训的大好时机,组织教师对照文件规定,检查自己有无有偿家教和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2)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组织教师进行自查自纠。凡过去从事过有偿家教,尤其是擅自组织大批学生进行补课的教师,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学校汇报。对能够如实向学校汇报有偿家教情况,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并能及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可不予追究责任。
3.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9月11日—30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做好长效机制建设。
整改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1)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学校治理有偿家教情况进行检查;(2)督办有偿家教现象仍存在的学校进行整改;(3)指导学校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
(二)主要措施
为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采取定期召开治理工作汇报会、建立信访投诉台账、局巡查组明查暗访、重点对象排查摸底、实行领导承包责任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单位治理有偿家教的积极性,引导督促校长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促进其创新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及不良行为化解到基层。为强化监督,市教育局及各校在醒目位置或电视台、网站等公布举报电话,各校要聘请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有关人士担任有偿家教义务监督员,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治理有偿家教具体实施方案,与在职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三)违纪处理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在编在职教师和治理不力的校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一条 经查实情节较轻的,清退违规所得,在全市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条 经查实情节较重的,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调离原校,并实行降一级职称聘任;
第三条 经查实情节特别严重,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经查实的,先免去行政职务,然后对照上述条款给予从重从严处理;
第五条 对一年内发现数人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中小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等处理,取消该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条 对因管理不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小学,免去或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免去校长和有关人员职务。
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负责本校有偿家教的治理。
治理有偿家教必须堵、导相结合,各校要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 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前提下,以学生自愿为原则,由学校提供场所,鼓励和倡导广大教师利用课外时间义务为个别学生进行辅导。
四、保障机制
市教育局成立金坛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中小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评。组长由李达、储优君担任,副组长为陈旭、缪锡青、姚水虎、陈金娣,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王三龙兼任。同时市教育局成立金坛市中小学师德师风督察小组,陈旭任组长,曹振华、秦小方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