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高中办学行为切实减轻高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常教基〔2009〕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要求出发,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各高中学校必须及时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本市教育督导部门必须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关于高中“减负”的督导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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