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09-00026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09)1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09-03-23 公开日期 2009-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人口计生字(2009)1号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为目标,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围绕一条主线,坚持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高层推动,着力解决影响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格局。深入推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对照创建要求,“以创促建”,查遗补缺,夯实基础,组织实施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的申报工作。

  二、突出两个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以镇(区)为依托、以村(居)为主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镇(区)、村(居)两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随访服务和群众工作网络建设,改善基层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工作条件,打牢村(居)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突出加强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不乱、不断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社区人口计生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工作重点,加大对出生信息统计准确率的考核力度,拓展数据收集平台,加强相关部门数据的收集与对比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变更及时。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实施分类指导,指导基础较好的镇(区)创新创优,对基础薄弱的进行重点督查。加强调查与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完善优质服务体系。加快以“世代服务”品牌为核心的优质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创新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平台,年底前镇级世代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村(居)、社区世代服务室建设改造完成80%以上。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筹备建立宫颈癌早期筛查实验室,广泛开展宫颈癌早期筛查工程,有效保护妇女生殖健康。完成国家《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抽样调查》项目,加快开发镇(区)“世代服务信息系统”步伐,拓展联动功能。认真组织实施省人口计生委确定的综合信息平台项目试点工作,加快进行机房改造、设备更新和硬件升级,并逐级培训向村(居)级延伸。

  三、破解三大难点,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推进年”活动,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进机化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点)的作用,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亲情服务月”活动,让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市民化”的待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部门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作机制。

  2.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推进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法治化进程,明确法院、公安等相关配合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具体职能职责,对违法生育案件快立、快查、快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局面。深入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做到发现一个,及时依法征收一个,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规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卷和征收文书建档工作,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便民服务承诺制,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制度,畅通镇村服务热线,设立举报箱,发动社会各界监督计生执法行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千方百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出生缺陷预防组织协调机制,实行多部门协作联动的预防模式。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大力宣传和推进免费婚检,提高婚检率。免费向新婚待孕、照顾再生育妇女发放三个月剂量的叶酸营养素。免费开展孕前优生托体筛查。积极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金坛市婴幼儿早教中心、世代亲子园、早教课堂等,修定出台《金坛市早期教育实施意见》。完成国家《出生人口性别比调控的应用研究》项目的现场调查工作。

  四、实施四大工程,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1.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力度,减少以会代训的培训方式,适时组织条线专题培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继续组织“世代服务”中心入职培训,积极参加常州市计生协管员示范培训班和全系统计算机知识应用及技能竞赛。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新职业的宣传倡导,做好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培训工作,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提高优生优育惠民待遇。落实《关于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社会优助的意见》,切实做到利导机制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兑现到位。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会同财政做好农村奖扶人均年增长120元的政策落实工作,并积极做好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的审核登记工作。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关爱女孩活动,建立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实施妇女发展贴息贷款项目,筹集和使用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不断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3.推进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舆论导航、榜样引路、办班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营造宣传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促进生育文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好迎接省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创新计生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和方式,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生育文化园、人口学校、人口图书角在传播新型生育文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方面的作用,对各层面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对象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侧重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以满足其个性化求知解难的需求,提高宣传效果。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进校园活动,前移预防关口。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宣教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4.推行创优创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创新考核评估方法, 根据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评估指标和我市工作实际,优化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基层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攻薄弱环节,实行“专项调查与抽查、季度考核与评估、年度考评与验收”的考核方式。创新电子政务工作,推广照顾再生育网上审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创新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广尧塘镇分类奖励促长效措施落实的方法。

  五、强化五项工作,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各级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各项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到位。

  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建设,强化部门职能、健全内设机构、保证人员编制,确保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机构队伍的稳定,不断优化镇(区)计生服务人员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结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村(居)、社区计生干部、计生联络员队伍建设,按标准配齐配优配强,并保持相对的稳定,落实工作经费和报酬。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入序参公”申请报批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生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到“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按照《关于加强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落实资金,加大对镇(区)“世代服务”阵地建设的投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资金的监督,适时检查镇(区)对下拨的计生经费的使用情况,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在发放、管理、使用环节上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4.深化综合治理体制。印发《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优势互补,联动推进,各负其责,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既定的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完善协会工作体系。注重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和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中协会的职责,对村(居)计生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建,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和完善企业计生协会,加快在流动人口集聚地组建协会的工作步伐,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培育“精品”,争创“亮点”,切实提高协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协会会员成为计划生育的自觉执行者和模范带头人。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9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