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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09-0005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09〕7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09-05-27 公开日期 2009-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坛卫〔2009〕7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09〕56号)及市安监局转发的《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坛安监〔2009〕19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制定《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

  2.金坛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金坛市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立的全国“安全生产年”。为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09〕5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消防设施不到位的;

  (4)加强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治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方案(4月)

  1.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

  2.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隐患排查(5月)

  1. 进一步强化医院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 进一步完善储存有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危险毒品、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硬件设施,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构建管理有力,监督有效的监管措施。

  3. 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4.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5.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

  (三)安全宣传(6月)

  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为主要内容,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做到重点突出,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四)重点隐患整治(7月)

  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于短期不能治理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

  (五)行政执法(8月)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六)综合督办(9月)

  市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制止查处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七)巩固行动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安委办组织的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金坛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并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

  2.做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力度)相结合,以“三项行动”促进和完善“三项建设”;

  (2)坚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和安全专项治理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单位责任相结合,健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坚持与“平安医院”创建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安全生产创建内容,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

  (5)坚持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种卫生防控救援应急预案。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医院的规范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4.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5.强化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发布。各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

  6.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系统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

  金坛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军

  成  员:徐 群 邹正平 潘和生 李小平

   陈跃平 朱慧华 邰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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