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人口计生委〔2009〕5号文件和《关于印发金坛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坛财联字〔2007〕163号、坛人口计生字〔2007〕50号)精神,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已经完成了个人申报、村民审议、三级公示、审核确认程序,最终确认的2009年新增特扶对象62人,发放金额为35220元;从2008年转入的特扶对象89人,发放金额为99120元;从2007年转入的特扶对象298人,发放金额为325360元;合计2009年应发放449人,发放金额为459700元。为确保特别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特扶对象手中,敬请贵局在12月20日前将所需资金划拨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