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中医药学会章程》的要求,为了加强市中医药学会与全市各医疗、教育、科研、生产、经营等相关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单位会员的管理,特制定了《金坛市中医药学会单位会员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按照管理细则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并于6月10日前到中医药学会(市中医医院)交纳会费。
附件:金坛市中医药学会管理细则
二○○九年五月六日
金坛市中医药学会单位会员管理细则
为加强市学会与全市各医疗、教育、科研、生产、经营等相关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单位会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对象和条件
凡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生产、经营机构、社会团体及与中医药学相关领域的单位,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均可向本会申请作为单位会员。
第二条 入会手续
由申请单位向本会直接提出书面申请或本会会员推荐,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并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发给单位会员证书,授予特制金匾,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三条 组织管理
1.市学会直接发展和管理单位会员。
2.单位会员单位选派1~2名联络员负责与本会联系。
3.每年召开一次单位会员工作会议。
第四条 会员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活动。
2.免费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和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3.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根据要求提供科研信息咨询。
4.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有关培训班及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5.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2.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3.积极鼓励支持本单位科技人员加入本会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4.按期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入会后,应及时缴纳本届会费。单位会费二级医院金坛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每年2000元,金坛市第二人民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有农村中医特色专科1000元、无农村中医特色专科500元。
第七条 会费使用:
1.用于本会的学术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
2.用于本会的期刊出版、资料印刷及邮寄。
3.组织单位会员开展有关活动。
4.用于为单位会员服务的管理和联络、办公等。
5、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引进奖励。
第八条 退会及处罚
1.单位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应以会员单位名义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并退回单位会员证书及金匾。
2.单位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损害本会声誉、利益,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取消其单位会员资格,并收回单位会员证书及金匾。
注:单位会员中的科技人员要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仍需按学会章程办理入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