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常州市关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意见》、《关于常州市优生优育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减少出生缺陷,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夫妻双方有一方为金坛户籍人口或双方都不是金坛户籍但已纳入流入人口管理的范围,当年新婚对象、往年结婚对象、照顾再生育对象中准备怀孕的女方均为发放对象。
二、发放数量
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免费发放3瓶小剂量叶酸(可服用3个月)。
三、服务流程及职责(详见附表一)
1.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要结合本年度全市人口计划和各镇(区)计生办要货计划负责做好免费叶酸的需求统计和采购工作,每季度向各镇(区)计生办及时调拨免费叶酸,并定期进行督查,认真统计相关数据,按季度上报市局科技科。
2.各镇(区)计生办依据村(居)、单位每月提供的“免费叶酸发放对象登记表”(附表二)进行数据汇总,每季度向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上报“免费叶酸使用和需求情况统计表”(附表三),确定要货计划,以便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及时采购供货。
3.各镇(区)计生办每季度从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领取所需叶酸,组织指导各村(居)、单位计生干部统一发放。
村(居)、单位计生干部要认真调查摸底并如实填写“免费叶酸发放对象登记表”,及时上报镇(区)计生办;每月及时上门将免费叶酸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先发放一瓶给符合对象服用,用完后可以凭空瓶换发下一瓶,发第三瓶时工作人员要告知对象后续服用均需自费购买;已经服用福施福等其他含叶酸营养素者,不重复发放免费叶酸。
4.计生干部要向发放对象一并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服用营养素的好处,普及防治出生缺陷的知识,告知免费叶酸获得流程,指导叶酸正确服用方法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认识和领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镇(区)要把它作为服务群众、赢得民心的一件大事予以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认真登记和实施。各镇(区)计生办要做好发放对象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对各村(居)、单位计生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共同做好免费叶酸的宣传和发放工作。
3.做好营养素代购工作。发放对象在免费服用三个月后如需继续使用,各镇(区)计生办要做好代购工作;同时要做好福施福等非免费营养素的宣传推广和代购工作,代购渠道、收费标准按原程序进行。
发放免费叶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得浪费和挪作他用。各镇(区)服务站现有库存的叶酸可作为后续代购使用。
4.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免费叶酸发放,营养素服用率要达到95%以上,此项工作将纳入镇(区)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以上通知,希各地遵照执行。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