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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09-0000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09﹞6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09-03-31 公开日期 2009-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的通知
坛司发﹝2009﹞6号

  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坛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和《金坛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安排,现就本局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研目的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金坛新跨越”为主题,以“科学发展举措调研行动”为抓手,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局领导按照分工,着重围绕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等,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研究措施,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推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调研课题及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重点就以下4个课题进行调研:

     1、着眼于提升队伍素质,如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牵头领导:丁子云,参与部门:办公室。

     2、着眼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何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大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牵头领导:冯琴,参与部门:基层工作科。

     3、着眼于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如何推进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领导:纪俊明,参与部门: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4、着眼于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法治精神,如何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牵头领导:马红星,参与部门:法制宣传科。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参与,确保专题调研任务的落实。

      2、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围绕确定的调研课题,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会,个别走访,听取和征求“二代表一委员”、有关专家及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等,问计于民、广集民智,全面掌握调研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分析讨论和专题研究,并于5月30日前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不少于4000字的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

     3、及时联系,加强协调。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了解各专题调研进展情况,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确保专题调研取得实效。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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