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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索引号 014139038/2009-0004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国土资发〔2009〕88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09-08-20 公开日期 2009-09-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坛国土资发〔2009〕88号

    为进一步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形成顺畅的国土资源运行体系,提高国土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方式转变,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金坛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化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支撑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增强管理效能和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为宗旨。按照部、省厅以及常州市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以系统工程的方式,全方位地加以推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关键性、迫切性问题,全面提升系统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建设目标
    深化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工作各个环节的应用,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上下联动、安全稳定、覆盖全系统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使我市国土资源监管和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显著增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最终以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来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精细化。
    三、工作内容
    1.建立统一的政务共享平台。所有新建的业务子系统均在该平台中搭建,各业务子系统的数据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
    2.将已经建设好的业务子系统整合进共享平台,以模块的方式直接调用。
    3.新建5大类16项子系统。
    土地管理类应用系统包括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系统、存量建设用地管理系统、建设用地供地审批系统、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系统、土地开发整理管理系统、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城镇)土地登记发证系统、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土地储备管理系统、土地交易管理系统。
    矿产资源管理类应用系统包括矿产资源管理系统。
    电子监察类系统包括电子监察系统。
    信息服务类系统包括信息服务系统。
    综合管理类系统包括综合事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共享平台的建设,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将用二年时间分阶段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009年8月20日-2009年10月31日)  全面梳理全系统相关业务,充分进行需求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依照意见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2.实施、应用阶段(2009年11月1日-2011年4月30日)  建立统一的政务共享平台,将分三期逐步建成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电子监察、信息服务和综合管理”为一体的电子政务系统。其中:第一期为2009年11月1日-2010年4月30日;第二期为2010年5月1日-2010年10月31日;第三期为2010年11月1日-2011年4月30日。
    各业务子系统建成后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实施系统试运行,相关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熟练运用新系统。信息中心在运作过程中及时做好软件的调试、修改、完善等工作,保证各业务子系统的顺利运行。

序号

系统名称

建设方式

建设

阶段

备注

完善整合原有系统

自行构建新系统

整合部、省

发系统

土地管理类应用系统

 

 

 

 

 

1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系统

 

/

 

第一期

 

2

存量建设用地管理系统

 

/

 

第一期

 

3

建设用地供地审批系统

 

/

 

第一期

 

4

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系统

 

/

 

第一期

 

5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系统

 

/

 

第一期

 

6

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

 

/

 

 

部试点

7

(城镇)土地登记发证系统

/

 

 

第二期

 

8

执法监察管理系统

/

/

 

第二期

 

9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

 

 

/

第二期

 

10

土地储备管理系统

 

/

 

第三期

 

11

土地交易管理系统

/

/

 

第三期

 

矿产资源管理类应用系统

 

 

 

 

 

12

矿产资源管理系统

/

 

 

第一期

 

综合管理类系统

 

 

 

 

 

13

综合事务管理系统

/

 

 

第三期

 

14

档案管理系统

/

 

 

第二期

 

电子监察类系统

 

 

 

 

 

15

电子监察系统

 

/

 

第三期

 

信息服务类系统

 

 

 

 

 

16

信息服务系统

/

 

 

第三期

 

 
    3.完善总结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7月15日)  信息中心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各个子系统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加以完善。
    4.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16日-2011年8月19日)  邀请有关专家来坛对政务共享平台建设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1.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推进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审定信息化建设中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2.成立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同时加强对政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的调查研究、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
    3.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管卫忠
    副组长:陈建忠、冯夕生、汤  芳、宦浩然、蒋来华
    组  员:潘洪军、王  文、曹小平、陈国平、王爱群、王立兴、陈  频、刘玉华、徐月生、赵荣俊、潘政权、宋云飞、孙云清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孙云清
    成  员:桂卫华、练晓华、王  慧、肖亮明
    (二)落实配套资金,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抓紧开展政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与市财政部门协调、沟通,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建设资金的到位。同时,加强项目实施的制度建设,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和操作步骤。建立以下四项制度,以便加强沟通与联络。
    1.建立例会制度,即办公室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集中讨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即办公室每个月向相关部门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3.建立督办制度,即办公室将项目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上报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局领导,由领导对项目建设全程督办。
    4.建立协调员和联络员制度,即办公室向行政科室派出协调员负责项目协调工作;相关行政科室派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项目推进的衔接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应用。
    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业务子系统的培训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逐步提高政务共享平台建设水平。国土系统的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所用子系统进行认真学习和应用,对应用中出现的疑问和问题及时与办公室沟通。
    (四)严格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
    局定期对政务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工作业绩与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实绩相挂钩。同时,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作为个人“评优争先”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信息化  建设  意见                                    抄  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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